12月2日是第14个全国公路安全日。当天,北京西城法院就典型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有记者询问,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是否认为自己受伤较轻,并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如果伤情加重或者留下后遗症,可以再次向对方索赔吗?
对此,北京西城法院民事一庭法官王志伟表示,判断权利是否可以重新确认的关键在于考虑此前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真正解决了双方因事故产生的全部纠纷,以及协议内容是否存在不公平。如果合同明确这是一次性协议,双方之间不会再有任何纠纷,则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双方对损害的初步诊断进行协商,该合同将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随后出现新的情况,导致合同订立时没有预见到的、由事故直接造成的伤情加重或者达到后遗症程度,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将导致权利义务明显失衡或者不公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原则和民法非合同责任的规定,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受害人可以针对超出原合同规定金额的新损失单独主张权利,例如残疾赔偿和家属赡养费用。 (记者刘诗静)责任编辑:【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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